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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百事通

1、到法院打民事官司应告谁?

2015-03-11本站编辑本所
            (一)合同纠纷中的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方当事人;

 (二)侵权纠纷中的加害人或关系人;

 (三)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造成第三方民事权益损害时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的接受劳务一方。

 (六)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如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七)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被告,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被告,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

(八)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被告。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九)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被告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十)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被告;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被告

(十一)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被告;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

(十二)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被告

(十三)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十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十五)与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生民事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被告。

上一页51、法院已受理我的行政起诉,被诉行政行为还执行吗?下一页2、法院一般的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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