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客户指南
顾问园地
权威裁判
典型案例
实用法规
业务接洽
网上咨询
朝花夕拾
企业邮箱
房产开发
房屋买卖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金融保险
劳动人事
财政税收
担保制度
房屋租赁
工商管理
公司证券
公证制度
民事诉讼
司法鉴定
土地管理
物业管理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
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反垄断
国际条约和双边协定
商标专用权
诉讼管辖
著作权
专利权
仲裁制度
浙江中天北辰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紫婵
电话:0571-85092878/0571-87392688/0571-87392689
传真:0571-87392577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商务区玉古路168号四楼
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第25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手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179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9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9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1995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1998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版权所有:浙江中天北辰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1051350号
联系人:陈紫婵 电话:0571-85092878 E-mail:
zjztbc@aliyun.com
传真:0571-87392577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商务区玉古路168号四楼